7/25賣旗籌款被集體杯葛
是次賣旗籌款一早有反對明光社的網民留意到,並在網上各處大量宣揚杯葛明光社賣旗籌款的訊息。 光明會、同志團體、中大學生報、知識分子、性權團體、自由派基督教徒等先後發起一元運動、盲光行動,而有自由派基督教徒更充當「無間道」──先以基督教身分報名做籌款義工,然後暗中杯葛(如拿了籌款袋卻不去賣旗籌款,在市民想買旗時派發羅列明光社過往惡行的宣傳單張……等等);他們在籌款者旁大喊反對明光社的口號,並派發宣傳單張。有市民在買旗後收到宣傳單張,立刻撕下明光社的旗;有網民投訴明光社賣旗者故意隱暪身分,在明知社會不少人不滿明光社行為下矇混過關;另外,李偉儀曾投訴有籌款者不足十五歲,違反香港法例,明光社雖然否認此人是正式籌款員,但明光社在後來「一些被騷擾籌款員的心聲」中又指有老人和兒童的籌款員被騷擾。 由於明光社從來未向外界公開協助籌款者名單,此項指責不能被即時核實。有網民指是明光社利用籌款員被騷擾而搏同情、醜化所謂性解放者及反對陣營,另一方面則在網上籌款來袋袋平安。後來蘋果日報於07/08/14的報導證實了是項指控﹐明光社被社會福利處警告。
是次是香港史上第二次有「慈善」團體的賣旗籌款被集體杯葛,香港第一次「慈善」團體賣旗籌款被集體杯葛同樣是明光社,不過當時杯葛者主力是同志團體。
明光社簡介
明光社,香港非牟利團體,成立於1997年5月,總幹事為蔡志森。明光社有基督教背景,其宗旨為「本著基督教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去關心社會、服務人群。」其董事當中包括有牧師(如數間教會的主任牧師)、學者、中學校長等。組織主要關注議題包括賭風、性文化(性工作、性傾向等)、傳媒文化。
在性文化方面,明光社支持傳統的一夫一妻制,並視同性戀為心智上不健全、道德上有缺失的,並指同性戀衝擊家庭制度。明光社經常高調地回應同志平權運動,其論點往往在社會上,特別在基督教會內,引起極具爭議性。明光社經常被批評為道德主義、歧視多元性傾向人士。
Source:維基百科
相關新聞 明光社 黑暗面
七一遊行2005年7月1日,香港七一遊行活動中有同性戀團體於遊行中爭取權利,明光社高調反對,呼籲巿民杯葛遊行,被指為歧視同性戀者以及不包容。
824肛交案
明光社強烈要求在824肛交案初審中敗訴的香港特區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由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審判為敗訴。大法官李國能指肛交案引用的刑事法例歧視同性戀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香港特區政府需承擔所有堂費。有網民指明光社迫使特區政府浪費公帑,要求明光社賠償香港特區政府。
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2005年9月,明光社於香港報章《明報》登出有關聲明,指肛交構成公共衞生危機,明光社是次聲明的立場是反對降低肛交年齡,並請政府在「824肛交案」上訴。然而該聲明在中立性和邏輯層面上頗具偏執,所謂學術研究並非中立,並引起各界關注及不滿。
人權教育
2005年10月初,香港教育統籌局將一個人權教育課程外判給明光社,而明光社有反對同性戀的立場,引起一名外籍教師不滿,發起絕食抗議。
後來也在香港一個電視臺節目裡面被參與課程的人批評,主要批評點有﹕
(1)課程有關人權概念和個人責任概念混淆,嚴重錯誤,把個人對家庭社會責任與天賦人權掛鈎,認為要是個人沒有盡對家庭社會責任,那麼其人權也不能夠保障。例如孩子如果不孝順父母,父母可以不負上養育孩子的責任。
(2)課程部分導師根本沒有準備和工作經驗,其中一課,導師坦然自己根本不懂得教導和沒有該方面的知識,也沒有充分準備。
資料來源﹕明珠台 Pearl Report 節目
何韻詩歌曲《光明會》
歌手何韻詩一直被指有同性戀傾向,有樂迷指其歌曲《光明會》是衝著明光社就同性戀的立場而寫的。明光社對此不置可否。
中大學生報
被指為策動投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幕後黑手,淫審處首次以文字的不雅來開刀,是次事件引起社會軒然大波,並激起保守人士及自由派人士在網上及媒體的文革式批評,自由派指責明光社打擊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及學術自由,世界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更罕有地發表聲明指責香港中文大學拑制學術自由。傳媒的態度由初壁疊分明,到現在普遍同情中大學生及指責淫審處/影視處的行事毫無標準及邏輯,《東方日報》更稱明光社為「攪屎棍」。
七一遊行反對泛道德主義壟斷香港淫審機構
發起投訴聖經的網站發起於2007年7月1日以反對明光社的泛道德主義壟斷香港淫審機構參與七一遊行,有約30人參加(包括基督徒),並在遊行中途派發「道德聖戰殺到埋身」的刊物,詳列明光社的一系列惡行。
投訴聖經事件
2007年5月,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中,網絡上出現一個網站,吸引過千網民電郵到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投訴聖經,認為有部分內容與中大學生報相比更見不雅淫穢,故應送檢。及後明光社高調回應有關投訴無知無聊。有網民發現淫審處網站內有明光社網站之超連結,惹人猜測兩者暗中勾結。明光社曾獲影視處資助,有利益輸送之嫌。有團體認為,明光社與影視處同一口徑,故容易獲得撥款;該社總幹事蔡志森回應,影視處資助金額純粹「有限錢」。影視處表示,處方01年開設《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宣傳及公眾教育活動資助計劃,接受學校或非牟利團體等申請,01年至今動用570萬元公帑資助132個項目,當中明光社佔五個,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額為15萬元。
性學會主席李偉儀指出,該會與其他非主流文化團體提倡的價值觀不為影視處接受,所以從未獲資助,「明光社得到影視處資助後,不停宣揚打壓非主流價值觀,不停投訴而博取影視處歡心,再得到更多資助。」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後來引用和明光社發言人幾乎一模一樣的理由拒絕聖經的投訴,隨引起網民公憤,第2日申訴專員公署的電郵伺服器更因不勝投訴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電郵的負荷而離線,現申訴專員公署已正式調查是項指控。






